近日,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健康浙江2030”行動綱要》,進一步規范浙江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以下簡稱消除母嬰傳播)工作,推進消除母嬰傳播認證工作進程,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規范(2020年版)的通知》精神,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制定下發了《浙江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規范(2021年版)(浙衛辦婦幼發函〔2021〕1號)》。
該規范從工作目標、工作內容、保障措施、職責分工四個方面,推進浙江省消除母嬰傳播工作管理和綜合干預服務,為十四五期間實現消除認證提供政策支持。該規范的制定基于國家級工作規范要求,充分結合浙江省消除母嬰傳播試點工作經驗和各地工作實際,聚焦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消除母嬰傳播認證標準,強調精細化的過程管理,提出了高標準目標要求。該規范制定過程中,省衛生健康委婦幼處及業務牽頭實施機構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婦產科醫院多次組織召開多部門的專家會,向全省各級醫療機構發布征求意見稿,也調查聽取了服務對象的建議需求。
消除母嬰傳播以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綜合防治體系為支撐,以常規婦女保健、孕產婦保健和兒童保健工作為基礎,為育齡人群、孕產婦及所生兒童提供消除母嬰傳播相關服務。工作內容包含健康教育及健康促進,孕產婦檢測與咨詢服務,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的保健服務和綜合關懷,消除母嬰傳播干預服務,人權、性別平等和社區參與。工作規范高度強調:
1. 為所有孕產婦(包括流動人口)盡早提供艾梅乙檢測咨詢,對臨產孕產婦建立綠色通道,盡快檢測;動員配偶/性伴相關檢測。
2. 為感染孕產婦提供規范的孕產期保健服務,嚴格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加強全程隨訪,提供安全助產。
3. 開展HIV感染孕產婦及分娩兒童的分級管理,提供分類指導。HIV感染孕產婦分娩兒童于出生后48 小時內、6 周和3 個月開展早期診斷。
4. 為梅毒感染孕產婦盡早提供規范的青霉素治療,加強隨訪和治療效果評價。對所有梅毒感染孕產婦分娩兒童,出生后即實施預防性青霉素治療,加強隨訪,盡早明確兒童感染狀態。
5. 對符合條件的乙肝感染孕產婦進行抗病毒治療。
6. 對乙肝感染孕產婦分娩兒童,出生后6小時內盡早接種首劑乙肝疫苗(有條件的機構于分娩后即刻接種),同時注射100國際單位乙肝免疫球蛋白,并按照國家免疫程序完成后續乙肝疫苗接種。在兒童完成最后劑次乙肝疫苗接種后1-2個月(原則上7-12月齡)及時進行乙肝免疫效果評估。
7. 尊重感染者合法權益,努力營造無歧視的醫療環境和社會氛圍。將反歧視教育納入各級消除母嬰傳播常規培訓。爭取非政府組織支持,加強有服務對象參與的志愿者團隊建設,促進社區參與。
8. 落實國家政策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