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相關規定,由醫療保健機構依法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信息證明,主要用于證明新生兒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血親關系。也是戶籍登記機構進行出生人口登記、新生兒獲得國籍、接受保健服務的醫學依據和憑證,實行一人一證管理。作為孩子的“人生第一證”,具有重要意義。
《出生醫學證明》申領須知 《出生醫學證明》的簽發只適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對象。原則上由新生兒母親為新生兒進行首次申領,并提交新生兒父母雙方有效身份證件。非新生兒母親申領的,還需要提供新生兒母親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新生兒在助產機構以外的場所如家中、野外、路上等地出生,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報告。 助產機構內出生的新生兒,其母親可以通過浙里辦APP進行《出生醫學證明》的線上申領。 寶寶取名須知 《出生醫學證明》是每一位孩子的人生第一證,孩子的姓名也會在此份證明上首次登記,并以此為依據進行后續落戶登記、醫保社保參保、就學、就業等業務的辦理。為了給孩子取一個寓意深遠、獨一無二的好名字,家長們都會做很多功課。為了不與別家的孩子重名,不少父母會使用一些冷僻字給孩子取名,殊不知一些冷僻字不屬于國家通用規范漢字,會給孩子在后續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申報落戶、就學、就業等方面造成諸多麻煩。 2013年國務院發布了《通用規范漢字表》文件(國發〔2013〕23號),要求社會一般應用領域的漢字使用應以《通用規范漢字表》為準。浙江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文件也規定了新生兒父母在首次申領《出生證醫學證明》時,應該使用規范的漢字。我市《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按照國家通用規范漢字文件要求執行,并保持與國家《通用規范漢字表》同步更新。 因此,我們的準爸準媽們在給孩子取名前務必提前查詢國家通用規范漢字表,使用規范漢字,以免給自己造成甜蜜的困擾。 《出生醫學證明》換領須知 《出生醫學證明》有以下情形的,新生兒監護人或本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向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機構申請換領,并交回原證: (1)被涂改或字跡不清的; (2)私自拆切副頁的; (3)未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或補發專用章,或用其它印章代替的; (4)嚴重損毀不能辨認的; (5)其他原因導致《出生醫學證明》無效的。 換領時,應填寫《出生醫學證明》換領登記表,并提供原《出生醫學證明》和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原《出生醫學證明》僅記載新生兒父母一方信息的,可只提供記載一方的有效身份證件。由本人換領的,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出生醫學證明》補領須知 原《出生醫學證明》遺失的,新生兒監護人或本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向原簽發機構所在地縣級管理機構申請補領與原證內容一致的《出生醫學證明》,并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補領登記表、提交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補領副頁的(用于戶籍落戶),還需提供新生兒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由本人補領的,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已經落戶的新生兒其《出生醫學證明》遺失需要補領的,新生兒母親可以通過浙里辦APP進行《出生醫學證明》的線上補領。 《出生醫學證明》線上申領、出生“一件事”線上辦理須知 通過浙里辦APP,新生兒母親可以為寶寶單獨申領《出生醫學證明》或者出生“一件事”多證聯辦。 單辦《出生醫學證明》:只有新生兒父母均為中國籍,可由新生兒母親通過“浙里辦”APP首頁搜索“出具出生醫學證明”,按頁面提示錄入所需信息,即可線上提交申請。 出生“一件事” 多證聯辦:新生兒父母至少一方戶籍為浙江省內家庭戶,(非集體戶、非掛靠戶),新生兒為婚生子女,隨父或母姓,擬落戶浙江省內家庭戶。可由新生兒母親通過“浙里辦”APP首頁搜索“出生一件事”,母親人臉識別驗證后,進入情形選擇,選擇需要辦理的事項內容,按頁面提示錄入并上傳所需信息,即可線上提交申請。 注意事項 1.新生兒姓名一旦提交成功,原則上不予更改。 2.提交材料成功后,各事項均可選擇“自取”或“付費郵寄”。 3.新生兒父母涉及身份信息不全、未婚、單親、外國國籍等特殊情況不能申請出生“一件事”,需要線下辦理。 4.線上完成醫保參保登記后,請盡快在“支付寶”“浙江稅務社保繳費”為新生兒進行醫保繳費,逾期會影響當年參保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