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健康服務需求,滿足群眾日益增多的非醫療轉運需求,逐步建立規范有序、責權明確的非醫療轉運模式和管理機制,現擬對溫州市人民醫院非醫療轉運服務進行比選采購,歡迎符合資質的供應商參與比選。
一、簡要項目要求:按照適度競爭的原則,選取3家符合資質要求的非醫療轉運服務公司,公開收費標準,提供非醫療轉運服務。
二、非醫療轉運服務對象,主要指在醫院診治后康復出院、前往養老院等非醫療機構或臨床放棄治療回家,途中不需提供醫療服務的患者。轉運包括市內短途轉運和跨省市長途轉運。
三、供應商要求:
1 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包含有“非醫療轉運”服務內容。
2 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車輛不少于3輛,司機必須具有B照或以上駕駛證(必須是供應商名下的車輛,以行駛證為準)。
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未經招標人許可,不得分包、轉包。
4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四、服務期限:1年。
五、服務要求:
1 配合管理部門對其運營情況、服務質量的管理、考核。
2 配合院方對其非醫療轉運收費明碼標價的管理,供應商服務價格不得高于公示價格。
3 配合醫院對其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4 積極配合向院方提供服務出入數據。
5 提供供應商名下車輛進行轉運服務,將詳細的車輛信息提供至院方備案,包括行駛證、駕駛員信息、汽車保險證明。
6 供應商需提供專業的轉運服務,并對車上轉運對象提供保險,確保轉運安全。
7 供應商需提供專業的轉運服務,如發現有服務對象投訴,在警告后不及時糾正的院方有權直接終止服務協議。
8 供應商不得向院方人員提供提成、紅包的,一經發現,直接終止服務協議。
9 供應商在服務過程中產生糾紛等其他不良后果或導致醫院的損失,一切后果由供應商自身負責。
六、供應商需按以下格式提供的投標文件(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1 有效的營業執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如不是法人參與投標)。
4 供應商綜合情況介紹。
5 服務方案及擬收費標準。
6 應急方案。
7 提升服務對象滿意度方案。
8 擬投入的車輛數量。(以供應商名下的行駛證為準,同時提供車身45度照片)
9 對轉運對象保險情況。
10 急救員證明材料。
11 項目人員組織安排。
12 服務業績。
13 提供的優惠及承諾。
14 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七、報名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評選方式:
1時間:2020年12月18日9:30時(北京時間)。
2報名:按照第六點要求將投標文件(檔案袋密封蓋公章)送至溫州市人民醫院婁橋院區19樓保衛科辦公室。
3評選方式:由院內評標小組進行評分(附評分表),根據評分排名選取3家非醫療轉運服務公司,并將結果公示于醫院網站。
4開標地點:溫州市人民醫院婁橋院區19樓會議室2。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鄭老師
聯系電話:0577-8830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