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供應商:
溫州市人民醫院非醫療轉運服務項目進行比選采購,現對比選公告做如下更正:
1、原第一條:按照適度競爭的原則,選取2家符合資質要求的非醫療轉運服務公司,公開收費標準,提供非醫療轉運服務。
現更正為:按照適度競爭的原則,選取3家符合資質要求的非醫療轉運服務公司,公開收費標準,提供非醫療轉運服務。
2、原第七條:由院內評標小組進行評分(附評分表),根據評分排名選取2家非醫療轉運服務公司,并將結果公示于醫院外網。
現更正為:由院內評標小組進行評分(附評分表),根據評分排名選取3家非醫療轉運服務公司,并將結果公示于醫院外網。
3、報名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變更為:2019年11月25日17:00時。
4、其余不變。
特此予以公告。
保衛科
2019年11月22日